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地震局摄影摄像设备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HBGP201101134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地震局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达 电话:0311-8580781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传真0311-87908679
招标文件制作人:管建萍 电话 0311-87908671
开标负责人:张永利 电话 0311-87908672
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 0311-87908680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电话 0311-87801790 |
采购内容:
A包 高像素单反照相机及配件1台;数码照相机1台;数码相机及备件18台;高清摄像机及配件18台。
B包 高清摄录一体机及配件2台;便携式摄录一体机及配件2台;P2驱动器2个;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
交货地点:河北省地震局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
投标资格:1、A、B包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A包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数码相机和高清摄像机这两种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厂家在中国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3、B包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高清摄录一体机、便携式摄录一体机的生产厂家或厂家在中国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9日(节假日不办公)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A包700元,B包7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8:30至9:00 |
开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