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中心就2012-7-12发布的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机房改造及实训设备采购(采购编号:GPCGD123140HG074J)的采购文件做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P8,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5.3.2.1 交换机A技术参数(1台)
交换容量≥128 Gbps;高可靠冗余堆叠,堆栈带宽≥40 Gbps;包转发率≥130Mpps,要求原厂商官网载有相关技术参数,投标书需提供链接的URL |
★ |
提供10/100/1000BaseT三速自适应电口数≥24个 |
★ |
仅保留以上两项的★,其他★去掉。
2、P8,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5.3.2.2 交换机B(3台)
3 |
提供10/100M电口≥24个 |
★ |
4 |
提供上行10/100/1000M电口≥2个 |
★ |
仅保留以上两项的★,其他★去掉。
3、P39,商务评审表:
原文为:
厂家授权情况 |
能出具所有主要设备(服务器、存储产品、瘦客户机终端、交换机、计算机)制造商原厂授权函原件以及售后服务函原件(2分),否则0分 |
2 |
修改为:
厂家授权情况 |
能出具所有主要设备(服务器、存储产品、瘦客户机终端、计算机)制造商原厂授权函原件以及售后服务函原件(2分),否则0分 |
2 |
4、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P2:
原文为:“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7月12日起至2012年7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修改为:“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7月12日起至2012年8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P2:
原文为:“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8月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
九、开标时间: 2012年8月1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
修改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8月13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九、开标时间: 2012年8月13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6、更正日期:2012年7月27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文末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中心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20-6279 1656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 741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我司已收到GPCGD123140HG074J更正公告3
签收处: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