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湖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就电视硬盘播出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平政采招-公(2012)第29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平湖市广播电视台本次采购的电视硬盘播出系统播出系统主要用于满足本台2个频道的日常节目播出、台内外视音频信号的交换的需求,需要具备无带化播出业务、信号调度业务,信号接收与传输业务功能,并且系统能与演播室、非编系统达到无缝连接,实现高、标清节目制作播出需求。系统应具有全自动、人性化,运行安全稳定,应急操作快速简便的功能特点,符合广播电视发展技术趋势满足广电总局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合同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4、供应商应为有能力提供有关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广电行业知名的专业的播出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
5、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销售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人所投设备产品符合国家广电总局的技术规范并通过检测。
7、有设计、集成电视播出系统的经验,以2009年以来在地市级(含)以上级别电视台具有相同性质和功能的成功案例合同原件为准。
8、 须在江浙沪地区内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机构,产品的售后服务能24小时内到场解决。
9、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7月31日至2012年8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1日 9:00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21日 9:00
八、开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00
交付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帐号:38055 83615 72
十、其他事项:
1、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当法人代表本人不能来购买的,则需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与以投标单位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3)近三年内地市级(含)以上级别电视台具有相同性质和功能的业绩证明;(4)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时提交,未按规定时间和银行汇票以外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均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2、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3、允许潜在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小叶(招标人),施先生(采购人)
联系电话:0573-85061736,0573-85108131
传真:0573-85061737,0573-8510819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21632,0573-850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