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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2012-08-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2012)部门4号]批准的采购方式,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公安厅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投标。
1、招标编号:0610-1241BJNH5105-3
 
2、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财政预算(万元)
12B4004
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38
1087.5
12B4005
审讯全程录音录像设备
9
12B4006
审讯录像设备
388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ISO质量管理体系;
4)   投标人必须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5)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具有所投审讯主机、特写摄像机和全景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厂商供货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产品同一品牌证明;
6)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8月20日每天9:00-12:00,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国际招标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办事处报名,并支付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费用,费用支付后不退。
 
5、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交纳电子化投标保证金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后【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发布的有关通知】,方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8、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五号开标大厅。
 
9、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江西办事处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锅检大楼二楼
联系人:叶先生 鞠先生 电话:0791-88306665  13870672903  13672244806
传    真:0791-88306665   电子函件:yets@bj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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