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盐边县人民法院委托,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其所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盐边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项目编号:盐边机管发〔2012〕68号。
(四)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五)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高清红外球机10台、高清红外枪机13台、32路全D1硬盘录像机1台、16路全D1硬盘录像机1台、电源1台、相关配件若干。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凡具备以上产品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内容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状况,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的供应商均可参加。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的,盐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前质疑:
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提出的参数、报名条件、评分方法等有倾向性,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须在8月6日12:00前向我局以书面实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视同供应商完全接受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质疑格式及要求请按照川财采【2010】58号文件规定办理)。
(八)更正:质疑成立的,我局将在8月7日17:00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自行下载,我局不再另外通知(因供应商没有下载更正而导致不相应的,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
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十)投标保证金:¥7000元(柒仟元整)。交纳形式:转账(户名: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77061015201110000418;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倮果支行。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政府办68号保证金”字样)。在开标时请将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交纳形式:转账(户名: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77061015201110000418;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倮果支行。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政府办68号保证金”字样),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
(十一)文件售价:¥200元(采购文件售出后不退,也不能转让)。
(十二)报名地点: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采购办(润鑫大厦三楼)。
注: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可以将资料费汇款至:户名:盐边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77061015201110000418;开户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倮果支行,通过汇款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政府办2012年68号询价文件工本费”字样,并将工本费缴纳凭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和投标意向书(介绍函)扫描发至邮箱188638772@QQ.COM。并及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标书请供应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自行下载。
(十三)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10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五)开标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六)询价方式:书面询价(一正两副)。
(十七)询价内容:详见附件。
(十八)询价地点: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投标大厅(润鑫大厦三楼)。
(十九)联系人:刘林睿
办公电话:0812―8655253。
邮箱:188638772@QQ.COM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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