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地税城市税收博物馆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江汉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武汉地税城市税收博物馆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谈判。
一.采购编号:HBTY—WHS—HW—2012—002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地税城市税收博物馆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设备及货物:详见谈判文件(可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谈判文件)
3. 采购范围:武汉地税城市税收博物馆多媒体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与售后服务。
4.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合格供应商必要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需求,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所提供的主要设备(投影设备)必须具备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同一品牌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
3)、近三年承接过类似博物馆、艺术馆、展览馆数字多媒体设备供应、安装、集成试运行项目;
4)、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供应商在武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则须提供全部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如供应商在武汉市内没有设立售后服务网点,必须委托在武汉市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代理商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双方的委托协议书(提交原件)、被委托人营业执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
5)、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能力;
7)、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8)、供应商需为独立法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事项
1. 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报名申请,只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谈判。
1)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报名前,请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江汉区人民检查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查询结果告知函。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提交告知函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的报名。
查询受理单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 系 人:崔剑、蔡战国
联系电话:027-65690536
2)、谈判文件从
2.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谈判时间:
谈判地点: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88号虹能大厦12楼)
4.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和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五. 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江汉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27-855654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 青 电话:027-83615832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苏科长 电话:027-85728222
二0一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与江汉区 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