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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教育局长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项目(项目编号:YDRH2012-YD-G012)的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变更公告(转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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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教育局长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项目(项目编号:YDRH2012-YD-G012)的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根据于都县政府采购办【(2012)部门310号】批复,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于都县教育局委托,对其长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12年6月21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1、变更事项一
原文件中:(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8、投标人须出示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厂家承诺接入天网的证明;
现变更为:投标人要提供承诺接入天网的承诺函;在中标后验收前提供厂家或合法代理商供货的承诺函。
2、变更事项二
原文件中:投标人提供自2010年以来本地区监控案例,每提供一个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案例得3分,最多得9分(须有该案例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者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有成功监控案例的(共9分):每提供一份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案例得1分,最高得2分;每提供一份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案例得1.5分,最高得3分;每提供一份200万元以上案例得2分,最高得4分。
3、变更事项三:
原文件中:5、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在赣州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公司办事处开办证明及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现变更为:删除此条款。
4、变更事项四:
原文件中:售后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购买社保30人以上得5分,20人以上得3分,10人以上得1分,否则得0分。
现变更为:投标在赣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提供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或公司办事处开办证明及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提供5人以上售后服务专业人员技术证书和单位交纳社保的交费证明的,加1分。
5、变更事项五:
原文件中:投标产品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25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5分,不带★号的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带★号的负偏离每一项扣3分,技术得分最低为1分。
现变更为:投标产品与招标要求的符合性(27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7分,不带★号的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带★号的负偏离每一项扣3分,技术得分最低为1分。
6、变更事项六:
变更内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15:3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8月16日15:30时(北京时间)
7、变更事项七:
变更内容: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时间截止:2012年8月13号17:3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和投标保证金时间截止:2012年8月14号17:30时(北京时间)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于都县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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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2012-8-7 17:4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