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卡口与视频监控联网整合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智能卡口与视频监控联网整合平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智能卡口与视频监控联网整合平台
二、项目编号:长政采〔2012〕GK-A2-1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最高限价:800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智能卡口与视频监控联网整合平台(明细附后)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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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长治市公安局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设区的市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处罚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是设备生产制造商。
(2)、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GB/T28181标准测试。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14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二科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三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特定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所须的各项证明原件供评委审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8月3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11楼大会议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公安局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联 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8935352000
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项目联系人:李翔
电话及传真:0355-2119015
邮政编码:046000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