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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车辆GPS监控系统采购

2012-08-09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车辆GPS监控系统采购(重)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205290016)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车辆GPS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车辆GPS监控系统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GXZC2012-G1-10472-GY(重)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名称 单位 数量
01 车辆平台监控系统 套 1
02 车载终端 台 100
03 通讯手柄 台 100
04 车载摄像头 台 100
05 车载显示屏 台 2
06 监控器 台 4
07 键盘/鼠标/显示器/切换器 台 1
注:上述货物的生产制造、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

备注: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做完整报价。
2. 数量与实际安装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国内注册企业(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8月 8 日至2012年8月 17 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 15:00至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大厦1417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并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清晰反映企业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可凭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558556。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27日17点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 2 0 9 0 5 6 9 0 6 1 0 8 0 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大厦130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8月28日上午9点30分在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2-1号新城国际大厦1302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www.gmgitc.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业务咨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丽斌、朱聪 ;联系电话: 0771—5558556 ;传真: 0771—555314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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