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元市元坝区财政局元财采【2012】 45号要求。广元市元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元市元坝区林业和园林局的委托,对该局购置区森林公安局综合用房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YBZFCG(2012)30号
二、采购项目:广元市元坝区林业和园林局森林公安综合用房空调、办公家具、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评审标准:(1)按照询价采购原则,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报价人资格条件和有供货能力的供货厂家以及完全满足设备规格、技术参数、数量、质量、交货时间和后期服务等前提下,以低价确定成交报价人;
(2)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技术指标或售后服务优先;
(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五、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金额22.4万元(其中:包件一空调10.2万元;包件二音响、投影仪、电视5.5万元;包件三:办公家具、窗帘6.7万元)。
六、报价人资格要求:
包件一:空调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
2、具有生产或销售空调设备的经营范围;
3、非生产商参与投标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二:音响、投影仪、电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
2、具有生产或销售电子产品的经营范围;
3、非生产商参与投标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三:办公家具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且具有生产或销售办公家具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其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为非生产商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所投办公家具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采购内容及要求:空调、音响、投影仪、办公家具等设备,具体规格、数量及要求见第三部分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质量要求:按行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保修卡,在送到使用单位之前表面无划伤、碰撞、破裂等现象。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
八、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14日上班时间。
九、询价文件发售地点:广元市元坝区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发售。
十、询价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包件一:1000.00元;包件二600.00元;包件三700.00元(可收现金,袋内封存,加盖密封章并标注明投标商名称在投标时现场缴纳)。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缴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十一、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书;
2、签定合同后无能力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
3、供货时提供的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的。
十二、询价文件发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十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7日上午 10:30分止,将报价文件送到广元市元坝区财政局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经先生 联系电话:13881240525
采 购 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81280748
请各报价人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有疑点需要澄清的,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或更正,以保证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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