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管城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安管城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2]33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标段:防控中心改造装修;
6、工期要求:一标段 120 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二标段 9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相关方面的内容;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具备公安部门核准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证书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省外投标人进入河南投标、承接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业务的,应在豫设有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持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并在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备案。
3、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通过年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08 月 13 日至 2012 年 08 月 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1号楼3楼311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省外投标人须携带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备案手续证明;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单项工程进豫备案证明(外省施工企业提供);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报名超过七家将进行资格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1号楼3楼31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hnzbcg.org.cn)、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05668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1-67269825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601室、613室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李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39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 (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