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阳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就影像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2-20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影像设备 |
1.0 |
批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一览表”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均可参加。
2、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279号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30日 14:30
六、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30日 14:30
八、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1、)投标方应于2012年8月30日11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
2、)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人民路279号二楼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传真:0579-86690066
招标单位:东阳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张跃俊 马骥
联系电话:0579-86627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