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施工现场监控及门禁系统
项目编号:FSHL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foshan.gdgpo.com/index.jsp)、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fsgp.cn/)。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的一级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经一级法人单位授权的分公司(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供应商若以分公司参与投标,则须提供其所属一级法人单位的投标授权证明<原件>,并承诺该一级法人单位承担该分公司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
2.供应商须至少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中的一项:
1)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贰级或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2)具备省级公安机关/安防部门颁发的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咨询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致电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咨询(逾期不予回复)。
五、招标文件公示
时间:
六、购买招标文件
1.时间:
2.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3.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分公司须一并提供其所属一级法人单位的投标授权证明);②《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以下帐户: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账 号:44-423301040001712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FSHL
售价: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付任何责任。
七、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方式:由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八、开标
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九、采购人
单位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十、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邮编:528000
联 系 人:
财务联系人: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84196
十一、信息公告
本项目仅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sgp.cn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ualun.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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