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测中心广播电视内容智能监管系统 | ||||
招标公告 | ||||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测中心委托,对广播电视内容综合监测系统(编号:LNZC2012-014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是设备的制造厂商,存储产品和交换机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及原厂服务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复印件)
交换机须提供入网证(提供复印件)。
笔记本电脑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需提供投标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当前页的打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8月29日,下载招标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08-30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0号
联 系 人:王�
联系电话:024-23862399
13840400044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传真:024-23447752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23447739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24-23447767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75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