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政中心监控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泰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三、采购监督单位: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简介:
1、项目名称:泰安市市政中心监控系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2YGZD-8-1
3、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泰安市政中心大楼监控系统内部分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线路、矩阵设备、红外报警设备、监控室办公设备采购与维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为准)及经营业绩的法人企业;
3、供应商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4、供应商须出具所供监控设备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具有安防二级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提交资格申请证明材料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9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海全
联系电话:0538-6300039 E-mail:271798888 @163.com
八、注意事项:报名时供应商应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副本原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4项产品厂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安防二级资质原件。(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开发区中天大厦4楼401)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