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 的淮安市清河实验学校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淮安市清河实验学校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
(2) 工程地点:位于北京北路东侧、规划公园路南侧
(3) 招标范围: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 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资质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同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5) 项目经理资质为: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 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及投标拟派建造师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0)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1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本市企业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11) 2009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系统集成案例(含综合布线、安防、网络等)不少于3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付款方式如下: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无故障稳定运行壹年后再付合同价款的10%;余款待工程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8、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至 2012 年 8月 31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
下午 3:00时 至 17:30 时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深圳路16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400元每套,售后不退)。
9、其他: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2 年 9 月 17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
10、招标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叶家骏 电话:13861568848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朱树军 电 话:0517-83975223,18952380602
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年 8月 27 日 至 2012年 8 月 31 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招标办备案: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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