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高清视频电子警察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2-08-30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方式,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大榭开发区高清视频电子警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招标项目的名称及主要指标: 大榭开发区高清视频电子警察项目; 2.投标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防一级资信或智能化一级资质,同时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常驻机构或直属分支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 (3)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含)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带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2年 9 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5.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二楼208室。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9月21日 9:30 (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二楼开评标区213开标室。 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8.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海燕 电话(传真):0574-867500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