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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化侦查指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2012-08-3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智能化侦查指挥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ZB2012-029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智能化侦查指挥监控系统

1.0

87.73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200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个公检法审讯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案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复印件和验收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和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携带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8月30日至2012年9月18日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2年9月1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银行账号:201000015301603

十、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且通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不通过的或非注册供应商须携带资格要求原件与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手工录入并资格预审,作为“临时供应商”管理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二、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4日17:00前向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于2012年9月5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联系人:季先生;施先生

联系电话:0578-7261701、7276118

传真:0578-726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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