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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台式计算机等教学设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2-09-04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招标
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行邀请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BY2012022(2012闽财购计[20120446]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台式计算机等教学设备项目
3、预审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18 日 (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2 年 9 月 18 日 (北京时间)
 

受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台式计算机等教学设备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欢迎国内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FJBY2012022

2.项目名称: 台式计算机等教学设备项目

3.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台式计算机等教学设备一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4.项目预算金额:合同包1预算价为661700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承诺能够足额提供符合本文件所述的货物和服务。

3)报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境内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间:201294日 至2012913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50元,文件售出一概不退。采购人、采购中心不接受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资格预审公告期:201294日至2012913

六、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时间:2012918 8:30 9: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内将密封的资格证明文件送达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人若认为本文件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和逾期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八、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

邮编:350000

项目联系人:周成

联系电话:0591-8344408013850118659

九、集中采购机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旭、陈颖

联系电话:059187830575059187876717

传真:059187848580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阮洁敏

保证金确认:黄晖

联系电话:0591- 87830250  87848985

传真:0591-87819301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0100100001915

 

网址:http://www.fjgpc.cn

 

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
2012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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