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广播电视台高清专业光盘摄录一体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X2012006)现作如下更正: 询价采购文件第5页 表B 商务要求表 中“质保期及授权:质保期叁年(须提供原厂证明原件),投标时需提供原厂商授权函原件”现更正为“质保期及授权:要求提供叁年质保期”。 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更正说明后,将回执单于2012年9月10日11:30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0574-65225007、65225024。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10日
回 执 单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广播电视台高清专业光盘摄录一体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X2012006)的更正说明》,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201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