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南头镇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头镇办公楼会议室音响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HG0416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办公楼会议室音响系统采购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采购货物的名称:中山市南头镇办公楼会议室音响系统采购;
2. 内容:办公楼会议室音响系统;
3. 数量:4间会议室
4.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8.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 如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会议系统及音响扩声系统)制造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两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产品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开标评标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416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碧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760-88361915; 电话:0760-23380363;
传真:0760-88383654; 传真:0760-2338036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
邮编: 528403;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