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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防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09-17 来源:浙江景宁县招投标中心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防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采购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JNCG2011GK-012

3.采购内容:

安防系统、UPS系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

5.7提供原厂商针对本次招标的主要产品(见产品清单)三年质保承诺服务函(原件),在预成交公示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其成交资格;通报有关部门,并没收保证金。

5.8本次项目应时间紧迫,供应商在投标前需确定设备的配置及工期,如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并由第二名预中标单位中标,如第二名预中标单位同样存在虚假材料的,重新组织采购。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本,售后恕不退还。

8.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于2012914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需书面索取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不记名购买。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人民币13000元整,从投标人账户直接转到景宁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1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12.开标时间:201210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http://www.zjzfcg.gov.cnhttp://www.jnspzx.com

15.联系方式:

联系人:

采购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5829547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78-5093149    传真:0578-5093149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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