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广元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委托拟对广元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座椅、舞台灯光、光亮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CGK-2012-100
二、招标项目:广元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座椅、舞台灯光、光亮设施设备及安装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大剧院座椅、舞台灯光、光亮设施设备及安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8、投标人为非座椅生产企业的供货商须提供座椅生产企业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8、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
9、带★号设备非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或同时具有工程施工资质的灯具生产企业;
8、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或智能建筑施工贰级(含贰级)以上;
9、投标人为非灯具生产企业的施工企业须提供灯具生产企业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5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政府采购促进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广财采【2012】23号)的规定为减轻我市中小工业企业负担,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凭我市经信部门的有效证明免交招标文件工本费。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政采【2011】3号)《关于对供应商实行凭采购文件申购表申购采购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按要求填制好《采购文件申购表》。《采购文件申购表》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链接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定》广元市(http/www.sczfcg/cgwjdetail.php?condition=000000000048)。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2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即2012年10月12日9:00至10:00之间)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广元市东坝广元日报社右侧“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元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908128348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坝地税大厦三楼东侧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 张宏
联系电话:0839―3268438
传 真:0839―3269486(3269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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