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大道、军二路首批交通信号、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网络租用及电源入户等采购询价函№WWZBCG-2012066
本中心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设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采购清单相应包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本次采购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
4、本询价文件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二、采购需求:
单位名称 |
产品名称 |
主要规格、型号、参数 |
数 量 |
备 注 |
一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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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 |
网络租用 |
光纤100兆,租用时间为5年 |
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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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 |
包括电缆材料、施工、地埋管道、PVC管等其他配套设施及配件,总长约2000米。 |
3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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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递交报价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函(单价、合计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密封后(封面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递交本中心,递交地址为无为县招标中心二楼办公室。
2、没有在我中心备案供应商递交文件时请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采购保证金交付证明。
3、在本中心备案的供应商只须提供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递交本中心。
四、报价函中报价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一切费用。
五、评审办法:本次询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报价最低者推荐成交。采购项目报价不超过单位预算价(一包为:18万元;二包为:16万元.)的供应商为单位采购成交供应商。
六、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各供应商须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等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报价评审;
2、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各供应商的商务报价,按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报价的排名;
3、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审核各供应商的报价正确性、对询价函的实质响应等,最终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当场公布。
七、交货日期及方式:成交供应商自确定之日起5日内与单位签订合同,7日内供货。
八、付款条件及方式:一包每年结算一次,二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审计后付90%货款;余款使用一年无重要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九、服务承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供应商须在满足产品生产企业固有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完全响应;为政府采购所提供的产品在硬件质量出现问题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一年免费上门服务。
十、保证金:
1、本次采购保证金为一包2000元;二包2000元。未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报价函将不予接受。保证金现金缴纳。
2、成交供应商采购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3、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成交供应商撤回报价的;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拒绝按约定条件签订合同的;
(3)、报价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
(4)、报价供应商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无为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中心
地址:无城中央花园的西侧
联系电话0553-6308983,传真:0553-661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