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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弱电设备采购等综合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2012-09-20 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案件管理中心弱电设备采购等综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案件管理中心弱电设备采购等综合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
2、简要技术要求:弱电设备购置、信息化系统工程等
注:本项目  整体  投标,只接受投标供应商 唯一 方案报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⑴ 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一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
⑵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一级资质,必须负责组织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参与配合施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施工队伍的资质证明;
⑶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质二级(含)以上;
⑷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除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外,还必须提供入湘备案登记证,且必须在长沙自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自有的固定经营及维修场地,维修设备,固定电话及联系人(提供自有房屋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和自有的固定电话);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投标时法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及法人资质证明;
4、符合采购文件关于资质的其他要求
三、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即日起,每天     8:30~12:00,15:00~17:30     
2、发售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标书编制部704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1、时    间:2012年10月12日上午9:00
2、集合地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基建办205办公室
3、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进行现场答疑,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投标人未参与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项目现场。
5、现场踏勘及答疑形成的书面材料与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在招标答疑中作出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五、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持银联卡缴纳)。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1017日上午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1017日上午9:30
3、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详见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沙市紫薇路386号
项目答疑人: 殷金龙              联系电话及传真: 0731-84732206
八、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楼7楼704室)
联系人: 陈 琼                          联系电话(传真): 0731-85166563
E-mail: hnszcgzx@163.com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进行质疑,可向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联系人:李林军                     质疑电话(传真):0731-85166575
2、投标供应商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采购文件以我中心发出的文本为准,如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且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至我中心报名确认。
十一、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是依照《政府采购法》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其任何招标项目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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