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办案场所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均可参与,具体情况如下:
1、询价内容:办案场所视频监控设备
2、询价编号:QZCX2012-31
3、资质要求:
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当面退回,复印件留存,审查合格后发售询价文件。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5)销售业绩证明,以销售合同(单项安防合同≥5万元)为准。
4、询价文件发售:
时间: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4日每天8: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2014室(岐山县北大街3号)
5、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时间:2012年9月27日9:00
报价地点:岐山县财政局后三楼会议室
6、采购人:岐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7、集中采购机构: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文件发售:付宏涛 电话:0917―8218462
岐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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