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会议室音视频扩声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刘从伟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联系电话:0633-29375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吕红 庄宜霖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zb_lvhong@126.com
开户行:日照银行昭阳支行
账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810100801421000639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会议室音视频扩声系统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2012031
招标项目内容:岚山区人民医院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及圆桌会议室的会议室音视频扩声系统设备;包括以上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所投(专业调音台、均衡器、投影机)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培训能力。
4.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投标人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0月10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11日15:00-15:30,采购代理机构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1日15:3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10月11日15:30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