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监视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陕西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监视系统工程,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陕西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监视系统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2]3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特大防汛补助费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陕西省水电物资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泾渭十路32号
2.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项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仓库围墙周界、4栋厂房室内监控、厂区监控、中控室及与省防总联网、视频会议系统等设计图纸和文件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
工程概算为175.63万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以招标人确认的开工报告日期起计算)
主要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3年至少承担过一项造价100万元以上的
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和视频会议系统工程,工程质量合格;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9月2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建筑业企业进陕登记证书在西安市水厂路曲江会展国际 G座1703室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5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待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
水利厅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陕西省水电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赵旺省
电 话:13389280687
代理单位:陕西瑞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水厂路曲江会展国际G座1703室
联系人:卢卫东 邓显安
电 话:029-85325094 15829362471
传 真:029-85325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