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检察院“LED电子屏”设备
询价采购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LED电子屏”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询价项目编号:商财采 [2012]142号
二、询价项目具体要求: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电子屏设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采购预算价:129900元
虞城县检察院LED屏参数
(一)室内全彩屏技术参数如下:
1、室内全彩色屏
2、采用同步控制方式
3、整屏像素失控率1/104以内,区域像素失控率3/104以内
4、像素直径∮3.75以下或像素密度44000像素/平方以上,像素点间距6mm以内,分辨率17200以上
5、灰度等级1024以上,亮度等级20级以上
6、发光管采用贴片或亚表贴方案
7、单只LED的光强度10mcd以上
8、LED屏整体尺寸:长:4米,高3米
9、有厂家提供的加盖公章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
(二)室外单基色技术参数如下:
1、 室外PH10(单色)
2、 采用异步控制方式
3、 换帧频率:≥60Hz,刷新频率:≥180Hz
4、 灰度等级256级,亮度调节方式:软件32级调节
5、 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小时
6、 杂点率:<0.0002
7、 LED屏整体尺寸:长:30米,高0.5米
8、 有厂家提供的加盖公章的产品彩页及详细技术参数。
(三)项目服务要求:
交货地点: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完成
(四)售后服务:
1、所有货物质保期不少于十年(自签署货物验收单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如因设计、安装或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更换。质保期外,所更换的配件只收成本费,收费标准低于同期配件市场批发价格。
三、培训及售后服务要求
1、10年免费质保。质保期过后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和配件供应。
2、中标人应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否则应提供备用设备。
3、提供完善的技术培训,保障本项设备正常使用。
四、项目资质要求: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全新产品和正品保证,厂家规定的免费质量保证。
2、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或本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现货。
3、投标人应提供随货《产品合格证》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五、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六、询价文件相关信息
1、询价文件开标时间:
2、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在市财政局12楼1210房间,开标前交纳,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3日内退还,不中标当场无息退还。
七、本次联系事项
1、联系人: 曹忠林 孙宜民
2、联系电话:0370-2697808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