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XYZ2012NO.C81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丰县检察院的委托,对东丰县检察院办公楼弱电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工程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东丰县检察院办公楼弱电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工程
2.1.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丰县检察院办公楼弱电综合布线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电话综合布线系统;程控语音交换机系统;内网综合布线系统;外网综合布线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弱电桥架及管路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西城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2日,工期45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解放大路46号财富广场A座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6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金环大饭店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in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解放大路46号财富广场A座
电 话:0431-87061199
传 真:0431-87061199
开户名称: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
账 号:35940188000035590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