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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投影机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

2012-09-26 来源: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询价采购通知书
编号:SZYC2012-Y-X-014
类别:电脑及办公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投影机及安装进行询价采购。我公司在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级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注明单台最高限价的设备进行再竞争询价采购,对其他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非进口产品)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说明 数量 协议供货单台最高限价(元)
1 投影仪 NEC(日电) ME310XC
基本描述:3100流明,1024*768,3000:1
5000小时超长灯泡寿命
双重过滤,三倍防尘,专为中国教育行业设计
NEC独有“冲突风冷”专利,提升液晶板寿命
4秒开机,0秒关机,自动信号搜索
九种背景色校正功能,无需幕布
25dB静音设计,创造舒适的视听环境
内置10W扬声器
全中文标识
垂直梯形校正
节能环保 8台 6187+600=
6787元
调整配置:
灯泡加保:灯泡另保半年,由原来整机三年和灯泡半年的原厂质保调整为整机三年和灯泡一年原厂质保 +600元
2 短焦投影仪 NEC(日电)NP-M260XS+
基本描述:2600流明,1024*768,2000:1
1、配备短焦镜头,超短距离也可投射出大画面
2、杜眩晕
3、内置10W大输出功率扬声器
4、29dB静音设计
5、防人影
6、即使投射时产生倾斜时也可以使用几何校正功能来获得正常画面
7、功能全面,操作简单的超短焦投影机
8、对环境友好,节能环保,可显著降低使用者维护成本的超短焦投影机 5台 9592+600=10192元
调整配置:
灯泡加保:灯泡另保半年,由原来整机三年和灯泡半年的原厂质保调整为整机三年和灯泡一年原厂质保 +600元
3 幕布 宏信120寸支架幕 1副 1080元
4 幕布 宏信120寸电动幕 8幅 1030元
5 安装辅材 VGA线,电源线,视频线;控制线;HDMI线;线槽,吊架,插座等,设备的综合连接,调试各类线材,地面开槽,铝合金封槽,地面电源安装、系统集成等安装并免费质保三年。线路都要布线,需要开槽的在线路铺设完毕后要求恢复原样。 1项
二、采购要求:
1.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必须明确具体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等,且必须达到上述的技术要求。完全复制标书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不予成交。
3. 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完成采购方提出维修要求。维修时间若超过24小时的,须提供替代设备,保证学校正常使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注明单台最高限价货物还须满足江苏级2012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
4. 交货期限:2012年10月22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5. 验收时间: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后10天内。
三、质量、技术要求
1. 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 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 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不得低于一年,以及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除特别说明外,除特别说明外,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2. 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五、报价文件组成:
1. 经年检合格的、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报价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 保修期从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原厂保修)。
6. 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7. 交货日期:注明最快交货期。
8. 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需方要求) 单位/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 总价
1
2
3
4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过时送达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为无效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六、综合说明:
1. 报价中须包含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设备及运输、存储、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 报价说明: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njzc.gov.cn)和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cn) 2012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3. 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 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 11:00时前将文件送至营财公司。
5. 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 14:00时。
6. 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7.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在预算内低于最高限价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8. 付款方式:待合同签订生效,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并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后10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支付货款的95%,半年后无质量异议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9.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0. 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1. 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12.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联系人: 程老师 联系电话:13862177740
13.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2楼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0512-65158110 传真:0512-65816522
14.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66681165、6668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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