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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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并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有相关经营范围)(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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