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远市人民医院门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国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261QY11B602
3.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门禁系统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采购内容、数量、完成期和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门禁系统 |
1套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
人民币60万元 |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6.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门禁系统的生产商(或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或产品代理证书。若投标人提供的授权书为非生产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生产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
6.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公示期: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8.3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3.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8.3.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3.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5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8.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2年10月16日14:30~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年10月16日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0.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2 补充媒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1.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0763-3113 795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联系人:
联系方式:0763-3813 002-812
邮政编码:511515
电邮:cl3813002@163.com
传真:0763-3813 09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4. 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单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15.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金沙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468 4501 0400 12668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