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控中心及检测站联网建设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控中心及检测站联网建设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HY2012-A068
招标文件编号:XT2012-A66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控中心及检测站联网建设设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 唯一 方案报价,以上设备须提供安装调试、维保服务。
本项目上限值为:人民币727,900.00 元(经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3.1注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2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肆级以上(含肆级)资质;
3.3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备案等级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3.8产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相关标准;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2年9月29日起至2012年 10月18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缴费证明);
B、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肆级以上(含肆级)证书、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备案贰级以上(含贰级)等级证;
C、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人民币)
招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衡阳市立新开发区长丰大道19号
联系人:刘晖 联系电话 :0731-8828627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
联系人:唐宗秀 邮编:421001
电 话:0734-8898260、8154260
八、监管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734-886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