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三阶段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三阶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22201G
二、发布日期:2012年9月29日
三、项目概况:子包号、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交货期: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子包一 |
信息化建设设备 |
1批 |
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个日历天内项目完工 |
子包二 |
办案工作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高清系统改造 |
1批 |
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
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个日历天内项目完工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标书出售日期: 2012年9月29日起---2012年10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每子包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处。
七、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子包一12000元人民币,子包二、2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电汇],于投标截止前24小时交入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2年10月22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十一、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87416491
十二、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zhouhuajun_0014@163.com
联 系 人:王燕 周华君
标书费: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 94090154800000191
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帐 号:8101410130209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