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
包的描述: |
询价采购邀请公告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采购“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竞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简称招标人):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单位(或采购人):荣县环境保护局
三、采购方式:询价,类别:货物,标书号:荣政采〔2012〕104号
四、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概述
1、项目名称:“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2、项目内容:具体的采购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本询价采购文件和采购项目清单投标报价表。上网公告后,可能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会做一些调整(包括应采购人需补充增加采购项目内容等),请密切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并以最新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或资格)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持有效的符合本采购文件各类采购项
目相应要求的营业执照;
2、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设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和特定技术(或参数)及质量售后服务要求。如果某一项目设有特定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条特定资格条件表)和特定技术(或参数)及质量售后服务要求的,投标人还必须具备特定资格条件、满足特定技术(参数)及质量售后服务要求,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投标资料,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4、特别强调:2012年7月1日后,第一次来我中心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两税)”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
六、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简称标书)
1、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标书售价(¥)200元/份(包)。投标人购买标书后不得转让投标资格,也不退还标书费。
3、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采取“现场发售(即现场购买)”与“银行交款购买”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3-1如果愿意到我中心现场购标书的,请必须于2012年10月16日17:00分前(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到我中心交费购买采购文件,逾期不售。
3-2采取银行交款购买标书方式的,必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
供应商首先应从网上下载本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然后根据投标需求,通过银行交纳标书费。由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财政零账户管理(即我中心无单独账户),供应商所交标书费将直接到达县财政国库账户,我中心不再另开收据。因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以下方式和内容填写银行交款凭证,否则一旦交费出错或丧失投标资格,后果由其自负。
3-2-1收款人:荣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荣县支行
账号:100130186050010004;
3-2-2交款内容必须填写:X X X(供应商全称)交纳荣县政府采购中心
“荣政采[2012] 号”采购文件,第 包采购项目。
3-2-3根据我县财政国库账务管理规定,供应商交纳的标书费必须通过其在
银行开设的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否则将会导致荣县财政国库无法与
银行对账,无法核实每笔标书费资金情况。
3-2-4银行交纳标书费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10月16日17时止,逾期转账交纳标书费的,投标、报价无效。
3-2-5银行交款购标书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银行交款凭证递
交给招标人予以核实,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应递交银行交款原始凭证和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凭证各一份。原始凭证审查后退回投标人,复印件交采购中心到财政国库对账)。如果经对账,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交款凭证骗取投标或中标的,我中心将报监督部门予以依法严肃处理。
4、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18990069668、6102958(传真)
七、采购开评标会、投标(报价)和评定标
1、投标起止时间:2012年 10月18日13:30-14:30分。
2、投标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投标(询价)保证金
3-1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现金方式缴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保证金(¥):2000元每包。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把保证金和投标资料(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开评标时间:招标人将在2012年10月18日14:30举行 “询价采购开评标会”,并现场开标、评标、唱标和定标,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二O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
该包技术指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