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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2-10-15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档案数字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2154

二、招标项目概况: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控制价

规格参数

电子档案存储

1

 

 

 

 

 

 

 

50万元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存储硬盘

10

电子档案服务器

1

电子档案管理软件

1

短信网关设备

1

信息通信网关软件

1

硬盘录像机

1

摄像机

1

高速扫描仪

1

扫描仪

2

刻录机

2

温湿度测控仪

1

交换机

1

网络机柜套件

1

光盘

200

档案加工费(25万页)

1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21013日—20121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112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2112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

1、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中小企业,不受注册资金等规模条件的限制。

2、投标单位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省外具有涉密资格的公司必须提供在河南省保密局进行登记备案的证明;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购买标书及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开标现场要求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存储、服务器、摄像机、高速扫描仪)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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