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交警大队电子监控卡口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财采计[2012]309号计划函要求,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石首市交警大队委托,拟就电子监控卡口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SSZCT2012/10
2、采购项目名称:电子监控卡口设备
3、采购内容:电子监控卡口设备肆套
4、供应商的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4.2供应商必须要有正规经营资质;
4.3主要产品必须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4.4供应商必须签定六年维修合同;
4.5逾期未到的按放弃参加竞争性谈判处理。
5、谈判文件索取时间及要求:2012年 10月12 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索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原件必须在谈判时审核)
6、谈判时间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9日9:00分(北京时间)
7、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石首市交警大队
8、通讯地址:石首市笔架山路206号 邮政编码:434400 电话:0716-7270856
联系人: 李贻民
石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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