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委托,对[视频会商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福顺恒[2012]政招字第A-027-1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肆万柒仟壹佰元整,¥ 114.71 万元)。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2年 10 月 12 日至2012年 10 月 26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
五、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 11 月 6 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12年 11 月 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
八、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将问题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九、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http://cz.fjzfcg.gov.cn)、华兴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www.cncg.cn/)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在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7850812
联系人:小陈 电子邮件:873489882@QQ.com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购买(标书、中标服务费)汇入帐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湖东支行 |
账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
账 号:118060100100013747 |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1-35 |
视频会商系统 |
1批 |
详见第三章 |
用户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并验收完毕。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2、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进口关税等。
3、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