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文化馆三楼青鸟演艺中心灯光、音响等设备
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武汉市江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委托,经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武汉市江汉区文化馆三楼青鸟演艺中心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2-1124;
二、采购内容: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与安装
三、预算金额:¥129万元(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元整)
四、投标人资格与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关专业资质;
3、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各品牌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LED大屏显示设备、扬声器及功放设备、舞台灯光设备、舞台机械设备)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具有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或者主要投标产品厂家在武汉设有分支机构;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和经验,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100万元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6、在政府采购和各项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在武汉市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和技术支持;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前,请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并在报名时提交该查询结果告知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提交告知函或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单位的报名。
查询受理单位:江汉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8号
联 系 人:崔剑 蔡战国
联系电话:027-65690536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于2012年10月12日至2012年10月31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上述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相关资料、售后服务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于2012年11月1日下午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日下午14:30时在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八、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议,请向采购人和武汉吉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江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63号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27-85711026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3楼
联 系 人:管立传 联系电话:027-8277431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苏 兵 投诉电话:027-85728222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将参加(采购人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现向你院申请查询我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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