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保护区无线动态监控系统及地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大桥路30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项目名称: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保护区无线动态监控系统及地理信息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LJZCZ2012-024#
一、招标内容:利津县海洋与渔业局保护区无线动态监控系统及地理信息系统项目,预算资金116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不得分解后响应。
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为:保护区无线动态监控系统3套(每套主要包括室外监视前端、中间数据传输控制、室内监控设备以及立杆等全套设施)、保护区管理地理信息系统1套采购及安装等。
二、项目要求:
保护区无线动态监控系统要求与地理信息系统进行无缝结合,设备及系统集成应满足国家海环字【2011】6号文件要求,管理平台支持CIF、D1/720P/1080P;支持多路开关量输入输出接口,支持环境监测的各种传感器及各种仪器仪表的数据接口;跨地域视频调用查看无安全性问题,视频流畅,延迟≤5S;系统要求25fps/704X576录像,网络传输码流编码能力不低于20fps的704X576;前端3G视频服务器符合3G网络相关要求;摄像系统夜视距离>1000米,360°旋转,镜头光学变焦≥22倍,总变焦≥260倍;防护罩防护强度达到IP66等级,具雨刮功能和加热功能。立杆安装施工按图纸要求。
保护区管理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与监控系统软件平台充分兼容,功能满足前端设备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地图管理模块、保护区管理模块、后台管理模块等数据管理模块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软件企业认定证书;3、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19日,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胶州路532号)。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46-8309198
监督单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