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监控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刘从伟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西路566号 联系电话:0633-29375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邮政编码:276826
联 系 人:滕燕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传真号码:0633-8018333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1716201050149444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监控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2012050
招标项目内容: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合格的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必须同时符合: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若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高清红外半球、高清红外球机、NVR、高清解码器、集中监控管理平台)不是自身所生产的,须具有生产制造商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为保证系统兼容性、稳定性和扩展性,投标方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IP-SAN、高清解码器、集中监控管理平台)必须采用同一品牌产品,同时必须提供SDK和开发包等;集中监控管理平台必须兼容和接入原有监控系统,实现对摄像机、存储和解码器的接入和控制。
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6.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地区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代理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售后服务代理授权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7. 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非本地投标人如持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到岚山区检察机关确认(电话:0633-3011729)。
8.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1月5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投标人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证书及建筑智能化资质证书;
4.4投标人山东辖区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或合作售后服务协议;
4.5投标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11月6日9点00分-9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岚山区建设局一楼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6日09点30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2年11月6日09点30分在日照市岚山区建设局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