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群众艺术馆委托,就大连市群众艺术馆网站建设及电子阅览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群众艺术馆网站建设及电子阅览室多媒体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DLZC-2012-99
(三)主要内容:
A包:网站建设;
B包:电子阅览室10兆光纤接入及服务;
C包:电子阅览室计算机40台;电视机、数码摄像机等设备一批。
具体设备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用户需求书。
注:投标人所投的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彩色喷墨打印机、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产品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将视为无效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A包投标人: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B包投标人: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要求具有大连市电信业务运营或代理资质 ;
(三)C包投标人: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主要产品是指计算机、数码摄像机、录像机授权,投标时提供);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
(一)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楼403室,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60元人民币,并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然后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邮箱、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中心。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2年10月17日起至2012年11月4日止,每天9:00―16:3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发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四.投标、开标及时间、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11月6日13点―13点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投标及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④,第1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三)开标时间:2012年11月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采 购 人:大连市群众艺术馆
联 系 人:李晓霜
电 话:0411-8444608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21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万达华府支行
帐 号:286956324578
行 号:1042220060
联 系 人:前涛
电 话:0411-88898510
传 真:0411-88898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