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信息化建设(黄阁小学、10所小学校园网、11所小学广播监控语音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2-ZB057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五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2-ZB0577。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信息化建设(黄阁小学、10所小学校园网、11所小学广播监控语音室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分别兼投三个子项目,但不可兼中,中标顺序子项目1、子项目2、子项目3。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南沙区教育局黄阁小学2012年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包括14套多媒体课室平台;改造54位电脑室1间(含电脑、桌椅、交换机等);新建40位语音室1间,
子项目2:南沙区教育局10所小学校园网建设项目。采购10所小学的网络交换机、服务器、不间断电源、多媒体一体机、综合布线等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子项目3:南沙区教育局11所小学广播、监控及语音室建设项目。采购学校校园监控系统6套、校园广播系统4套、50座学生多媒体电脑语音室4间、LED屏信息显示系统1套。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子项目1: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整(¥1,180,000.00);子项目2: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520,000.00);子项目3: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元整(¥3,42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子项目1: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子项目2: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子项目3: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子项目1: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2子项目2: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3子项目3: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7.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1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二会议室。
11.提供样机要求:子项目1投标人在送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的配置及参数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所响应的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样机一台(样机不能共用),供评标现场测试使用。测试的内容包括配置检测及外观、电路设计,屏幕尺寸,触摸功能,接口,交互软件情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响应一致。样机品牌、型号及配置必须与投标列报的一致;样品留样直至项目验收。
12.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系人:易瑞生;联系电话:34683522;传真:34682566;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C栋三楼;邮编:511458。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车进;联系电话:020-3882523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