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远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委托,拟就该局采编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采编系统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2012056
三、项目内容:具体参数见谈判文件。
2、高、标清兼容摄像机。(1套)
3、标清非线性编辑机。(1套)
4、高、标清兼容非线性编辑机。(1套)
5、节目存储盘阵。(1套)
6、摄像机用三脚架。(5台)
7、全高清液晶监视器。(2台)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但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设备供应代理或经营代理的授权文件原件)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人)。
7.广播电视制播相关设备要求有五年以上经营和系统集成资历,具备电视台设备供应和系统集成的实际案例。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第14条 《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12年10月 24 日至 10 月 31 日止(工作时间)与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报名,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7.1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由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10 月 31日下午5时0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或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远安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招投标中心
账 号:1807 0708 2920 0001 473
咨询电话:0717—3812842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月 1 日上午 11 时00分,地点为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8.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8.3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2年11 月 1日上午10 时30分--11 时00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时间:2012年 11 月 1 日上午 11 时00分。
9.2地点: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远安县政府门户网、远安县行政服务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2年 10 月 24 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采购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地 址:鸣凤大道35号
联 系 人:赵正品 联 系 人:汤 涛
联 系 电 话:15897523616 联 系 电 话:0717-3815020
传 真 电 话: 传 真 电 话:0717-38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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