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测中心委托,对中心机房数字化改造项目(编号:LNZC2012-0283)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编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1 |
辽宁省广播电视监测网数字化升级改造监测系统一期工程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提供的数字信号监测模块和模拟信号监测模块必须具有广电总局出具的电视监测设备入网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提供数字电视信号监测模块、模拟监测模块、数据库服务器及应用服务器、磁盘阵列、数字电视监测主机和模拟电视监测主机的原厂三年免费保修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日,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地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2-11-02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报价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10号
联 系 人:刘伟杰
联系电话:02423259512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传真:024-23447752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23447739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24-23447767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75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