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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监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10-29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监控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SZB-2012-008

 二、招标内容: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系统内十个单位的监控系统进行改造。(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高清半球夜视摄像机、高清枪式夜视摄像机、高清夜视中速球型摄像机、高清电梯摄像机、高清NVR存储)厂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

(五)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1030日起20121106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39号,海港医院院内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111913:00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2)(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1119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1119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2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晓丹   电话(传真):0411-82706367

    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39号(海港医院院内)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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