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石化区环境监控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201D33N2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石化区环境监控中心物业管理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480,000.00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 |
服务年限 |
预算 |
石化区环境监控中心物业管理 |
1年 |
48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2年10月25日至2012年10月3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备物业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服务保障能力。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连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网购方式的投标人,应将上述证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或传真)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 2012年10月25日至 2012年10月3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或“网购”方式购买标书,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广州: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购标室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惠州: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
电话:86 752 2850225
传真:86 752 2850225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3)网购
网购招标文件,只适用于本公司会员(非会员,请登录www.gmgitc.com,注册会员资格)。
会员网购招标文件请登录www.gmgitc.com,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站,填写订单并成功支付款项。
电话:86 20 37658466-2128
传真:86 20 87750105
联系人:黄騻
电子邮箱:huangshuang@gmg.cn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 年10 月25日起至 2012年10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 或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11月14日9时3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 年11月14日9 时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会议室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招标文件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莹(广州)、张黄花(惠州)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86 20 87768198 或86 752 2850225 电话:86 752 5579791
传真:86 20 87768283 或86 752 2850225 传真:86 752 557979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或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
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5楼
邮编:510405 邮编:51608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2090569061080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