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采2012TP074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硬盘录像机3台、红外一体智能球机3台、一体化红外摄像机8台、机柜1个、交换机1台、监视器1个、监控摄像机4台等 (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安防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29日—— 2012年11月0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6:30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115号)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373-302707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2年11月07日09:00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6室
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 辉
联系电话:0373-3035300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115号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