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机构”)受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PC2012-C059FT)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采购;
2、项目内容及数量:数字法庭(刑庭、民庭) 3个(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人民币伍拾捌万伍仟元(¥585,000.00元)。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如非所投主要设备(指数字庭审主机)的生产厂家,需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或其分支机构开具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标现场查验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
3、计算机、显示器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因此投标人拟投设备必须符合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财库〔2012〕141号文要求的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打印并提供拟投设备在第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在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以下资料仅供领取标书时用,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严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领取标书,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等)。
四、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见附件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2012年11月9日。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递(邮递须由供应商支付邮费)。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不收费)。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1月23日 9:00-9:30(北京时间)。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3日 9:30 (北京时间)。
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5号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采购单位联系人:毛先生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2666686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组织机构联系人: 马坚、周玉珊
(3)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0756-2538221、2538223 传 真:0756-2538228
(4)联系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01室 邮编:519000
(5)开户行:建行珠海市分行 帐号:44001648735050394852
户名: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马坚、周玉珊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6-2538221、2538223(项目咨询),2538239、2538232(保证金事项)
传 真:0756-2538228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